億昌印刷有限公司
專營新北新莊大尺寸印刷・彩色紙袋・牛皮盒・地圖・珍珠板・展示架・紙盒・包裝紙箱印刷服務,歡迎全台及海外洽詢
超大尺寸彩色印刷
真正一條龍
1151MMX1667MM加工
大尺寸紙盒・彩色紙袋專業印刷
條款和條件
以下為「億昌印刷有限公司」(以下簡稱本公司,網址:www.ycpllcprint.com)之完整「免責聲明與服務條款」,已整合一條龍產業流程,並將「退換貨與售後」條款中「輕微瑕疵」明確定義與處理方式做詳細說明,請直接放置於網站「服務條款/免責聲明」專區,並於下單頁面設置同意機制。
一、免責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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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準確性
本公司網站及報價單所載之產品資訊、價格、規格、圖文等,僅供參考。若因系統更新或人為疏失,導致資訊與實際不符,應以本公司實際報價及出貨明細為準,本公司不承擔任何因資訊錯誤而衍生之責任。 -
技術與色差
雖採用專業色彩管理流程,但因材質、印刷工法、顯示器設定或拍攝光源等因素,實際成品色差與螢幕預覽略有落差,屬正常現象,不構成本公司瑕疵責任。 -
第三方連結
本公司網站可能包含指向其他網站之連結,該等站點之內容與服務均為第三方所提供,本公司不負任何擔保或連帶責任,亦不代表對其內容之認可。 -
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戰爭、政府政策、網路中斷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可控範圍之事件,導致服務延誤、變更或終止,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,但將盡最大努力協助客戶處理後續事宜。
二、服務條款
1. 接單與報價
1.1 客戶下單前,須提供完整設計檔案與製作需求。
1.2 本公司確認需求後,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回覆報價單;報價單有效期一般為 7 日,逾期需重新確認或調整。
2. 訂金與付款
2.1 成立訂單後,客戶須先支付訂金(通常為總金額 30%-70%),方可進入製作程序;
2.2 餘款於出貨前一次付清;
2.3 本公司僅接受銀行轉帳、ATM 轉帳等方式,不提供信用卡刷卡服務。
3. 設計與審核
3.1 本公司提供基本印前檢版服務;如需額外美術、排版或 3D 示意圖設計,另行報價;
3.2 客戶確認電子校稿後,視為已認可內容與色彩,非經本公司同意,不得擅自要求返工。
4. 端到端工作流程與責任
4.1 本公司製程涵蓋:印前(版型、刀模、校稿)、印刷、上光、裱紙、軋型、糊邊、檢驗、包裝、出貨等各階段;
4.2 每階段之交付標準與驗收方式,依報價單或專案確認單載明;
4.3 如因客戶檔案不符或需求變更致延誤,所衍生之進度調整與額外費用,由客戶負擔。
5. 專案管理與時程保證
5.1 訂單啟動後,雙方應確認完整生產時程表,並標示各階段里程碑;
5.2 任一方欲變更時程,應提前書面通知並協商;
5.3 如遇不可抗力或原料缺貨,本公司將於 3 日內通知客戶並協商新時程。
6. 交期與出貨
6.1 本公司依訂單規格通知預計生產天數;遇旺季或特殊加工需適度延長,將提前告知;
6.2 出貨方式可選擇物流配送或客戶自取,運費依實際重量與運送地點計算;
6.3 客戶逾期提貨者,如需本公司代為保管,則以每日千分之一收取保管費。
7. 品質保證與檢驗標準
7.1 本公司依照色差容差(ΔE ≤ 3)、張數誤差(正負 3%)、貼裝牢固度等標準執行檢驗;
7.2 提供「首件確認」或「階段性樣張」,客戶確認無誤後,再進行大批生產;首件確認之人工費/樣張費,依專案另行約定。
8. 退換貨與售後
8.1 重大瑕疵免責重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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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印刷重影、嚴重色差(ΔE>5)、漏印、缺角、裁切錯誤等重大瑕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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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限:客戶須於收貨後 7 日內提出書面驗收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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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:經確認屬本公司責任者,本公司負責免費重製或退換該批產品。
8.2 輕微瑕疵定義與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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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(不影響產品主要功能與整體外觀,包含但不限於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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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差 ΔE ≤ 5,正常光源下不易察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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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刷表面極細小氣泡(直徑 ≤ 1 mm,每平方公分 ≤ 1 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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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張邊緣極微刮痕(長度 ≤ 1 mm,深度不超過紙張厚度的 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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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量油墨飛濺、微小凹凸或噴墨不均等微觀現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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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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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微瑕疵不提供免費重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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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如需重製,依實際生產成本另行報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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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可就該批訂單,提供「總金額 5% 折扣」或「下次訂單額外 5% 折扣」作為補償,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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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 異議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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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須於收貨後 7 日內(含)提出驗收異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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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未提出異議者,視為已驗收並放棄任何退換或重製權利。
9. 智慧財產權
9.1 客戶提供之文字、圖案、圖片等,應保證不侵害第三方權利;如因此產生任何爭議或損害,由客戶自行負責賠償。
9.2 本公司為客戶設計之版型、示意圖、3D 動畫等,於客戶付清全部款項後,得依約授權或移轉使用權,其範圍與限制另行約定。
9.3 未經授權,任何人不得轉載、重製或供第三方使用。
10. 物流、倉儲與保險
10.1 本公司可提供短期倉儲及分批出貨服務,儲存期間、保管責任及保險範圍,依訂單條款或另行簽署之倉儲協議載明。
10.2 客戶自提或物流運送發生之貨損,依承運人或保險公司條款辦理理賠。
11. 價格調整條款
11.1 如原材料(紙張、油墨)、加工成本等整體漲跌幅度超過 10%,本公司得調整尚未生產之訂單價格。
11.2 價格調整需於變動生效前 14 日以書面通知客戶。
12. 取消與違約處理
12.1 客戶於製作前取消,依實際進度酌收已發生成本或取消費;若取消日距交期不足 10 日,則按總金額收取 50% 違約金。
12.2 如本公司嚴重違約,應退還客戶已付款項並免收其他費用;雙方均可依本條款請求損害賠償。
13. 保密義務
本公司及客戶均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之商業機密、技術資料及個人資料予以保密,非經雙方同意或法律許可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。
14. 環境與安全責任
14.1 本公司遵循相關環保法規,對廢水、廢料進行分類收集、回收及合法處理。
14.2 加工過程中使用之化學品,均符合安全使用規範,並提供安全資料表(SDS)予客戶查閱。
15. 定期檢討與修訂
本條款自發布日起生效,每年或遇法令更新時定期檢視並修訂,最新版本將公布於本公司網站,請客戶定期留意。
16.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;如有爭議,雙方應先友好協商,協商不成時,同意以本公司所在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