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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
退款政策

1. 適用範圍

本政策適用於客戶於本公司網站或書面訂單所下之印刷服務,包含設計、印前、印刷、後加工等全流程產品;不適用於已額外約定之專案設計費或非標準品項。

2. 退款條件

  1. 客戶變更需求

    • 客戶於訂單確認前(尚未支付訂金)提出書面取消或變更,可全額退還已付款項。

    • 客戶於支付訂金後,如因自身原因取消訂單,退還金額將扣除已發生成本費用(如刀模製作、設計稿人工費),通常不超過訂金的 50%。

  2. 本公司責任

    • 若因本公司重大失誤(印刷重影、漏印、缺角、裁切錯誤等重大瑕疵)且經確認後未能於合理時間內補救,客戶可選擇退貨並全額退款(包含訂金與尾款)。

    • 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完成訂單時,將依實際成本酌情退還款項。

3. 退款時限

  • 客戶申請退款,應於相關情況確定後 7 日內(含)提出;

  • 本公司自接獲完整退款申請文件之次日起 14 日內完成審核並執行退款。

4. 退款方式

  • 優先以原付款方式退回(銀行/ATM 轉帳);如原付款方式不便,雙方可書面協議改以等值電匯或其他方式退款;

  • 若已由物流或本公司代為保管並產生費用,依實際保管天數或運費扣除後退款。

5. 退款流程與文件

  1. 客戶提出書面退款申請,並於信中註明:訂單編號、申請原因、退款帳戶資訊;

  2. 本公司收到申請後 3 日內回覆審核進度;

  3. 審核通過後,14 日內完成款項退回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客戶;

  4. 如退回金額有扣除項目,將在通知中說明扣除明細。

6. 非退款範圍

以下情形恕不提供退款:

  • 客戶因輕微瑕疵(參見「退換貨與售後」第 8.2 條)而提出退款;

  • 客戶逾期未提出取消或異議(超過本政策第 3 條時限);

  • 客戶提供之檔案有侵權或違法內容,致訂單無法執行;

  • 已完成並由客戶接收之特殊訂製品、限量品或一次性活動品。

7. 爭議與協商

若客戶對退款金額或流程有異議,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;協商不成時,依「服務條款」第 16 條之爭議解決機制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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